重庆市2007年秋季特比环竞赛规程
发表时间:2007-01-09 12:4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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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2007年秋季特比环竞赛规程
一.主办单位:重庆市信鸽协会
二.竞赛日期、地点:2007年10月7日。陕西省勉县
三.参赛条件:
1.凡注册的市鸽协会员,GPS测距到户,鸽棚在北纬29°40ˊ内的并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。
2.必须佩戴本次指定的全国统一足环,特比环副环(后四位数与全国统一足环同号)方可参赛。
四.售环日期及数量:
1.2006年12月开始售环,每枚120元,限量发售1500枚,环号2007-31-001001至2007-31-002500,由市鸽协办公室组织有关鸽协发售,咨询电话:61657002
五.竞赛办法:
1.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。
2.决赛竞翔单必须按要求书写完整(棚号、坐标、住址等)。赛鸽足环不得有破损、缺口。凡赛鸽身体有异常、跛行、断指、暗记等取消比赛资格。
3.集鸽: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,在大田湾市体育场游泳馆旁集鸽,每羽收上笼费7元,专用赛鸽车运输。见鸽当日20时报到截止,(含鸽钟)结束比赛。
4.协会会员可寄养参赛(坐标、棚号、地址为寄养处鸽棚,由所在地区协会验棚,同时上报市鸽协备案)。
5.本次比赛,必须四户以上获奖,(含四户)比赛有效。否则,比赛成绩无效,决赛上笼鸽均分总奖金。不设伯马鸽。
6.见鸽报到当晚公布分速,第二天查棚,前20名必查,其它名次抽查,凡实查座标距离误差超过50米成绩无效。第三天审查、上网公布成绩。10月11日有关鸽协到市鸽协办公室领奖。
六.报到办法:
1.持鸽、鸽钟(限3小时)报到。
2.报到时必须持竞翔单、环标证,否则不予报到。
3.报到地点:大田湾市体育馆东大厅。
七.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:
1.本次比赛录取有效名次100名。
2.奖励办法:比赛奖金以售出1000枚环的收入为基数,10%用于足环成本、奖怀、奖状等费用,90%(108000元)用于发奖。奖金:第一名15000元,第二名10000元,第三名6000元,第4-10名各2000元,11-20名各1400元,21-50名各800元,51-100名各500元。前10名颁发奖杯各一座,获得名次的发归巢证。在有效时间内归巢鸽不足100名,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。
3.超过1000枚环的售出收入,除提留10%外,其余90%由获奖鸽再均分。(售环数市鸽协每月底在重庆市信鸽协会网公布)
八.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,退90%的购环费给参加决赛者。
九.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信鸽协会。
重庆市信鸽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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